在多处取得收入,如何在合规合理的情况,确保税负控制在3%以内?
作者:诚立会计 | 发布时间:2024-10-31在当今商业环境中,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不可避免地与个人进行业务往来。虽然这类交易通常会产生实际支出,但个人无法提供合规发票的问题却常常导致企业账面利润虚高,进而引发多纳税等困扰。与此同时,个人在多处取得收入后,提供合规发票的意愿普遍较低,主要源于两个原因:一是觉得繁琐,二是担心承担过重的税负。因此,在确保真实业务的前提下,合理规划收入结构,并结合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实现减负增效,显得尤为重要。
一、利用自然人代开政策
自然人代开政策为名下没有公司的个人提供了开具合规发票的便利。个人可以通过税务大厅代开发票,涉及的税费主要包括增值税、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自2023年1月1日起,个人代开发票时,每次开票金额不超过500元的,可以免征增值税;超过500元的部分则按1%的征收率征收。
附加税:附加税的缴纳在开票时进行,通常约为0.06%左右。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与缴纳方式主要取决于税务机关对所得性质的认定,分为两种情况:
情况1:个人劳务报酬所得
在代开发票时,通常不会直接征收个人所得税,而是由受票方企业按照20%-40%的税率进行代扣代缴。此外,次年还需进行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适用3%-45%的阶梯税率。
情况2:个人经营所得
若属于个人经营所得,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即可同步完成个税缴纳,并获得完税凭证,无需次年进行综合汇算申报。目前在国内部分税收园区内,代开发票通常按个人经营所得进行核定征收,综合税负为3%左右。二、设立小规模个体户
对于长期独立承接业务并需要开具专票或普票的个人而言,在税收园区内成立一家小规模个体户(如工作室、服务中心等)是更为合适的选择。个体户的特有性质使其免于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和20%的分红个税。入驻园区后,个体户可享受仅0.5%的个人经营所得核定征收政策,综合税负极低。
例如,假设一家小规模个体户的开票额为450万元,所需缴纳的税费仅包括增值税(4.5万元)、附加税(0.27万元)和个人经营所得税(2.25万元),即可完成纳税。此外,对于季度开票额在30万元以内、年不超过120万元的个体户,还可享受双免政策,即免征增值税和个人经营所得税,综合税负可降至零。
通过合理利用自然人